来源时间为:2024-12-03
为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滁州市气象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,根据《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》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、作业时间:2024年12月4-6日,具体时间视天气情况决定。
2、作业地点:经空域管制部门批准的施集镇和城郊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作业点,有效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km内的区域。
3、作业弹药:BL-1型人工增雨火箭弹。
4、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使用过的器具残留物,请勿擅自处理和拆卸,应当维护好现场,并与滁州市气象局联系,由市气象局统一收集处理。
联系电话:0550-3022029
联系地址:南谯区敬梓东路789号市气象局
滁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
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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