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自驱动或具有双重功能:既能自驱动又能进行其他功能操作的机械;(2)不能自驱动,但被设计成能够从一个地方移动或被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机械。非道路移动机械范围包括:工业钻探设备;工程机械(包括装载机,推土机,压路机,沥青摊铺机,非公路用卡车,挖掘机、叉车等);农业机械(包括大型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等);林业机械;材料装卸机械雪犁装备;机场地勤设备;空气压缩机;发电机组;渔业机械(增氧机、池塘挖掘机等);水泵。
特种车辆,是指执行重大抢险救灾、事故处理、社会保障等特别任务的专用车辆,比如,警车、救护车、监理车、消防车、洒水车、工程救险车等。
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10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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