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时间为:2025-11-16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冀南新区管委会,市有关单位:
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、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,自11月16日起,邯郸市大气扩散条件陆续好转,有利于污染物稀释、扩散和清除。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25年11月16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。